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督办情况汇报
主任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意见,7月15日至17日,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元英率常委会委员卜功元、马承斌、姚建平、蔡常林和联工委的同志一道,集中对市政府系统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进行了一次督办。这次督办主要采取视察现场、听取办理汇报、走访代表听取意见、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力求全面真实地掌握办理工作情况。督办活动首先听取了市政府办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全面汇报;重点选择了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等五家办理大户进行解剖,听取五家单位建议办理全面情况及重点建议、代表对回复不满意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实地视察了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还集中听取了市教育局、市劳动局、市公路局、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对回复不满意建议的办理情况。督办过程中邀请了有关建议的领衔代表到会交换意见。
从督办的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比较规范,效果比较好,较好地发挥了代表建议的作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217件,其中市政府系统办理207件,占95.4%,市委系统及法院办理10件,占4.6%。建议的回复率100%;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通过落实代表建议,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办理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比较重视。绝大多数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改进部门工作的重要措施。一把手亲自抓办理,班子成员分工范围内抓办理,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和调度办理工作,已经成为各承办单位抓办理工作的普遍做法。今年1月1日市代表建议集中交办后,各承办单位均召开党组或局务会,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办理工作。督办中我们查阅了重点解剖的几家办理大户的党组或局务会议纪录等资料,都坚持了这种做法。
二是工作机制比较健全。为了促进工作抓落实,各承办单位从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入手,建立健全了办理工作网络。办理工作由单位分管领导负总责,每件建议按照所提内容具体分解到各职能科室负责办理,分管科室的局级负责人对该件建议的办理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负工作责任,全部办理工作归口到一个部门综合把关,一些单位一把手还亲自对所有回复把总关。这些都已基本形成了制度。
三是工作程序比较规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定,各办理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认真总结多年来的办理工作经验,办理工作做到了主办件事前调查研究,事中及时与代表联系沟通,事后跟踪反馈督促落实;会办件优先办理。办理工作程序形成了较好的规范。
四是办理效果比较好。为了提高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涉及的法律政策规定,切实改进自身工作,确保了有关问题最大可能的得到解决。市水利局办理关于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相关建议,取得了较好效果。近几年来,经科学规划论证和多方筹资,共解决了全市40多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在此基础上,今年又组织制定《常德市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草案)》,已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问题。针对代表要求解决修路建桥资金方面的建议较多的特点,市交通局不简单答复代表是否列入建设计划,而是一方面超前做好项目申报计划,争取更多的项目挤进上级建设笼子,一方面针对代表提出的未列入建设计划的个案,积极主动做好前期工作,争取代表所提问题早日得到解决,代表反映较好。 市建设局围绕代表提出的小街小巷建设问题,深入论证,科学调度有限的城建资金,妥善解决了改建三闾桥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市财政局开门办案,为办好关于变更杰新纺织税收层级的建议,经前期调查研究以及与代表沟通,主要领导又亲自邀请代表到局机关,当面征求意见,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解决了建议涉及的部分问题。为办好关于解决市西园小区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市公安局组织市公安交警支队,从源头上入手,整章建制,较好地解决了代表所反映的问题。
综合这次督办的情况,当前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带倾向性的问题:
一是办理前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办理工作的法律性、政策性、示范性较强,这就要求办理前要作深入调查研究。要吃透法律、政策规定,将办理建议的过程当作改进和推动工作的过程,做到有的放矢。今年的办理工作,第一次回复代表不满意的建议有11件,占市政府系统办理量的5%,超过历年。回过头来看这部分建议的办理,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是一个重要原因。如张启俊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修建桃源牛车河乡汤家溪公路桥的建议(76号),由于没有建桥,严重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淌水过河,村民出行极不安全,该桥没有列入上级建设计划。范国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学校商店出售商品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整改的建议(60号),要求职能部门关注学校商店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这两件建议第二次办理,都重新进行了认真地调查研究,用够了政策,研究出一些办法,确保建议所提问题得到了圆满或基本解决。第二次办理代表才比较满意。
二是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够及时。客观地说,代表建议中确实有部分建议群众有反映,但因实际条件不成熟或与现行法律政策相冲突,只能留作参考。这部分建议,少数承办单位与代表联系沟通不及时,没有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王晓梅代表提出的为民营纺织企业老弱病残职工争取提前退休政策的建议(66号),地方没有制定该政策的权力。羿保炳代表提出的关于将松澧大垸澧澹乡宋家渡险段列入水利除险项目的建议(189号),受上级财力及洞庭湖治理政策限制,该项目无法于近年立项等等。类似建议的办理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与代表沟通不及时的问题。草率答复后代表不知原由,不很满意,通过沟通解释,代表了解了情况,理解了难处,两方取得共识,代表最终签署了满意或基本满意。
三是办理回复后续跟踪落实不够到位。代表建议办理的着眼点在于解决问题。办理过程中,少数单位存在重前期办理、轻后续落实的情况,满意的答复和不满意的落实这一矛盾现象出现在办理同一件建议的不同阶段,影响了办理工作成效。和往年的情况类似,今年的市代表建议,争取项目资金的占有一定比例,特别是基层代表。各承办单位的回复对涉及的有关问题,有部分列入了今年的计划,有部分正积极组织申报。对此,有关部门如果不与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对问题跟综落实到位,直至问题得到真正解决为止,极可能导致代表就相关问题重复提、年年提,影响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办理满意率。这种现象每年都有出现。
四是各承办单位之间工作不够平衡。由于职能差异,各承办单位的办理任务差距较大。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等单位每年的建议办理任务都很重,如今年市财政局有42件,市交通局有33件,市水利局有32件,市建设局有22件。其他大多数承办单位办理任务都在10件以下。“大户”和“小户”比较,“大户”领导比较重视,工作比较规范,少数“小户”有应付、办理不够规范之嫌;单位与单位之间也有重视程度不同,效果不一的问题。
五是经办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议的书面回复质量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编号不规范、分类不准确;有些建议,办理力度大,效果也较好,但回复中没有反映。此外,极少数建议回复不及时,个别建议回复甚至张冠李戴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从不同角度反映了经办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代表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是代表履行职权的重要方式。办理好代表建议对于促进代表积极履行职权、推进有关国家机关改进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建议督办,建立督办机制。每年组织一次代表建议集中督办;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一次督办情况汇报;每年市人大会议召开前,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将报告和审议情况印发代表大会。
二、强化各专门委员会责任,实行建议督办大跨度分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规定,强化各专门委员会的督办责任。每年市代表建议交办后,由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根据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结合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各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方案,报请主任会议审定后实施。各专门委员会要督促相关承办单位按要求办理本委员会工作范畴的全部建议,并掌握全面办理工作情况,对回复不满意的建议及重点建议,要组织专项督办,切实增强督办实效。
三、促进解决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对每年代表反映比较集中,一个部门很难解决的带全局性的问题,应上升到分管副市长出面协调,或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层面。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交通安全救助基金的建议,由交警系统的代表提出,交警一个部门又很难解决。类似问题,建议市政府办组织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建议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或由分管副市长出面协调,或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促进有关问题圆满妥善解决。
四、加大办理工作宣传力度。建议在《常德人大工作》设立专栏或专版,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开辟专栏,在报纸、电视台进行办理工作的集中宣传,进一步推动办理工作。
五、努力提高建议质量。由联工委牵头,通过代表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引导代表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提高提出建议的质量,确保代表建议能真正反映群众诉求,促进国家机关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