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不断提升检察信息技术 大力促进司法公正
2010年,石门县检察院检察信息技术工作在全市位居第二。这是该部门成立以来连续15年保持全市领先地位。法医检验、文件检验、司法会计检验、视听技术信息化建设等,石门县检察院技术室在人少事杂、一员多岗的情况下,大胆探索推动科技强检,勇于创新促进司法公正,取得了明显成效。
找准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切入点,切实发挥检察技术职能作用。
检察技术部门牢固树立检察技术要为全院工作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克服各种困难,做到上门服务,随请随到,服从并服务于全院的各项业务工作,主动办理、科学检验、及时办结,保证了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通过办理法医鉴定审查、司法会计鉴定、文字文件检验鉴定等技术工作,为批捕、起诉、反贪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法医的严格执法、严格标准为案件承办部门把好案件质量关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避免了错案的发生。2010年4月技术室法医受公诉部门委托,对杨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受害人唐某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进行审查,唐某因纠纷于2008年9月被杨某用竹棒打伤头部,后听力受损,经鉴定为轻伤。通过对唐某本人的检查及对住院记录、法医鉴定等资料的审查,认定原轻伤结论依据不足,又原鉴定由某律师事务所委托,不符合刑诉法有关鉴定程序的规定。公诉部门据此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于2010年5月撤销此案,原鉴定单位也给石门县检察院院作了“原结论有欠准确”的书面回复。3年来,该院技术部门共办理法医文证审查213 件,其中认为原鉴定结论错误需重新鉴定的有16件,认为原鉴定结论有瑕疵需补充鉴定或补充材料的有55件,这些案件均获得更正,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供了保障。
把握检察技术工作的立足点,不断完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基础设施。
在硬件上和软件上加大投入,为三级专线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检察信息化应用提供了硬件上的支撑和技术上的保障。作为在全市率先开通计算机局域网的基层检察院,石门县检察院对检察技术工作一直十分重视。近年来投资60余万元相继完成了办案工作区建设、看守所专用审讯室建设,对检察局域网进行了优化升级。及时添置了办公办案应用软件,保障了“三级专线网”的安全稳定运行。2010年8月开通了石门县检察院门户网站,并成功注册国家一级域名www.smjc.gov.cn(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认证通过),开通了网上举报信箱、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栏目,目前运转良好,点击量不断攀升。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科技强检,全院每名干警均配备一至两台电脑,并及时更新相关配备设施,公诉、反贪、反渎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均配备手提电脑。全院已经实现了网上办公,各业务部门开展了网上阅文、发布信息工作;院岗位目标考评领导小组也将信息化应用列为对单位和个人的考评项目。“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已不再是纸上谈兵。
抓住检察技术工作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检察技术在服务三项重点工作中的方式和方法。
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在履职中运用技术优势服从并服务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点面结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做贡献。2009年7月,石门县看守所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因鼻出血住院,经县人民医院已诊断为“双肾挫伤”, 犯罪嫌疑人家属强烈不满,认为是在看守所被殴打所致,到县人大上访。通过对嫌疑人的仔细检查,对相关医疗资料进行审查,法医排除了“双肾挫伤”的结论,向犯罪嫌疑人家属及人大督办人员详细阐明了理由,并督促办案机关改变强制措施以利犯罪嫌疑人接受治疗,不久即查明刘某的症状是在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因相识多年的女友跟他人怀孕想不通而口服毒鼠药所致。法医的认真细致,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强化检察技术工作的着力点,认真总结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经验与教训信息时代检察技术工作需要与时俱进,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挖掘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是检察技术工作不断强化和进步的保证。调查研究和论文撰写一直是石门县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强项,他们肯写、能写、勤写,所撰写的材料不断被市级、省级乃至中央级媒体和专业杂志采用,所调研的问题也引起了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视。《击毙逃犯枪弹创检验4例》被国家级专业刊物《刑事技术》2009年第2期刊登;喉损伤后原发性喉结核1例》被国家级专业刊物《中国医学新进展》杂志2010年第4期刊登。《在押嫌犯“双肾挫伤”疑被打,检察法医介入解疑团》被《中国检察网》发布并被多家大型法律类权威网站转发。《当前经费保障情况下检察机关如何力行节约》被省院内刊采用。近三年来,石门县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已有7 篇调研文章被中央级专业刊物采用,成为全院信息调研的领军人。
(编辑 薛野)
(来源 石门县检察院 田小阳 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