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新”目标 提升履职水平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 杨开政
去年11月换届以来,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届初提出的“四新”工作目标(审议决策有新的水平、依法监督有新的作为、代表工作有新的活力、自身建设有新的形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使我县新一届县乡人大工作呈现了良好开局。回顾近半年的工作,我觉得主要是在以下五个方面作了一些努力:
一、围绕中心,努力增强审议决策的权威性
党的领导、人大决策、政府执行是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构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重要体现。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建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的新形式和新方法,牢牢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决策。一是严格精选审议议题。今年是本届人大工作的开局之年,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工作中心,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抓住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为主的经济决策问题,以城镇体系建设、交通网络建设、水利设施建设为主的基础建设问题,以工业园区建设、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为主的经济发展问题,以企事业单位改革、国有资产处置为主的重大改革问题,以惠农政策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城乡社会保障和弱势群体救助为主的民生问题,以工业污染治理、基本农田保护为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依法实施重点审议。特别是为强化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的决定权,我们在新修订的《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城镇建设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城市集中区和工业园区百亩以上大宗土地的划拨出让、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问题、5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处置问题等,常委会要严格依法审查批准。这些规定和制度的出台,极大的强化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二是着力提高审议质量。保证审议决策的科学、准确是事关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策权威性和影响力的重要前提。为增强审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换届之后,我们结合监督法的贯彻执行,对《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在议题调查环节上,提出了专题调查与现场视察相结合,个别走访与问卷调查相结合,基层座谈与专家论证相结合的调查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拓展议题调查的广度和深度。在会议审议上,我们引入了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当面询问和现场回复等新的审议机制,使审议方式更加公开、民主和科学。如在4月份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专项工作报告这一议题之前,我们采取专题调查和现场视察相结合的形式,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早掌握了“新农合”工作的第一手资料。会议审议时,我们邀请了5名人大代表和部分基层群众列席。审议过程中,列席人员频繁发出提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审议发言,相关单位当面作出回答,分管副县长现场回复,通过这些活跃的审议形式,强化了审议实效,有效提高了审议决策的水平。三是切实增强审议效果。为保证常委会审议决策和意见的有效落实,我们制定了《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制度》,实行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定期报告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工作制度和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委办跟踪督办制度。对于跟踪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建立了议题再审机制,对再审议题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落实情况满意度进行投票表决,将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纳入“一府两院”及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确保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