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常德仲裁委枉法裁决恣意侵害桃源县第一中学国有财产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支持桃源教育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1-01-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桃源代表团黄沅敏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纠正常德仲裁委枉法裁决恣意侵害桃源县第一中学国有财产,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支持桃源教育事业发展的议案》(第13号)。桃源代表团对常德市仲裁委员会下达的(2010)常仲裁字第47号、48号、49号裁决书存在重大异议,恐演变成涉稳因素,建议市人大高度重视。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