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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

发布时间:2014-01-22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案

(第一号)

  议案名称: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的议案

  提案人: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案由:

  水是生命之源,水的质量决定生命的质量。近年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抓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非常关注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争取上级投入、建设规模化水厂、规范水厂运行管理、加强水源保护等等,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连续三次被省政府授予“为民办实事先进单位”。但是,根据会前由市人大常委会“水”课题调研组的调查显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任务还相当艰巨,特别是尚未改水的地方群众反映强烈。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

  水质普遍不优。河流方面,常德市域主要饮用水源为沅江、澧水,一般为二、三类水质。湖泊方面,部分区域水质差,像澧县北民湖水质为五类、安乡县珊珀湖水质为劣五类、津市市西毛里湖水质为四类、汉寿县目平湖水质为四类、鼎城区冲天湖水质为劣五类。水库方面,2008年,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常德市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开展水库禁止投肥养殖,水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全市禁投范围的526座水库达到三类及以上标准的有479座,占到了90.1%,但仍有47座水库水质在三类标准以下。地下水方面,全市约60%以上的地下水中铁、锰、挥发酚和氨氮等因子超过饮用水标准。终端水质方面,不达标的情况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粪大肠菌群、铁锰等重金属含量超标。

  部分地方水源短缺。首先是常用水源短缺。比如,安乡县随着三峡工程的运行,境内水量发生根本性改变,加上集雨面积小等原因,生产、生活面临“水荒”。类似这种问题,还有汉寿县的部分湖区、其他区县的部分山区。其次是备用水源缺少。目前,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进展缓慢,一直停留在论证过程中,7个县市城区均没有启动备用水源建设。如果沅、澧两水和相关湖泊、水库等出现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将措手不及。

  以上两大客观存在,产生了如下影响:饮用水不达标的人口多、地域广。据统计,我市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来,截止2013年底,已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22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4.3%,建设速度领先全省,但是全市仍有287万人未能喝上自来水,饮水仍不安全。人口集中的城区、集镇饮用水安全隐患较大。主要存在饮用水源被污染,污染治理不够到位,饮用水工程建设数量不够,初期建设规模小、标准不高等问题。一些工业污染和农村规模养殖污染严重的地方,饮用水不安全的人数客观上都在增加。水质污染是导致群众患上结石、癌症等疾病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人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调查分析,造成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

  1.水源污染较为严重。工业污染:据测算,2013年全市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1.27亿吨。农业污染:全市现有规模养殖水面150多万亩,其中珍珠养殖5万多亩;各类畜禽养殖场1500多个。养殖水体氮、磷肥大量使用,畜禽粪尿大量直排,导致水体的氮、磷和大肠杆菌超标。同时,农业面源污染较为严重,全市每年大约消耗农药8581吨、化肥115万吨,除极少部分被作物吸收外,大部分渗透到地下,或者随地表水流入池塘、河流、溪流;加上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袋、瓶等,共同形成了较大的面源污染。生活污染:据测算,全市农村每年产生垃圾、废水分别达55万吨和1.8亿吨。二次污染:部分城乡供水工程因制水、供水设备落后,水质消毒设施短缺等原因,导致水质、水量、水压均难以保证。同时,城区高楼、高地二次供水,既难以保证足量足压,又难以保证水质卫生。调查反映,市城区二次供水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就达到了60%以上。

  2.地理地质因素影响。如前所述,国家三峡工程建成后,使下游的地理环境发生改变,对我市安乡县的影响明显。澧县甘马片区、鼎城区雷灌走廊的部分区域,矿产、地下水不规范开采行为使地质结构发生变化,导致水源涵养能力降低,地表水质遭受破坏。山区、丘陵区、湖区水资源分布也不平衡。

  3.治理工作力度不够。第一、法规政策没有有效落实。前几年出台的关于畜禽养殖、珍珠养殖、水库禁投和农药管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等文件,均存在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第二、资金投入没有完全到位。因区县(市)财力限制,配套资金很难及时、有效保障。第三、少数供水工程没有规范运行。初期小规模水厂多数采取了承包租赁、买断经营等模式。个别水厂为了节约成本,絮凝剂投加、水质消毒等环节不到位。少数农村供水工程缺少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城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不符合健康标准、不懂得制水方法等问题已经越来越明显。第四、水质监测没有达到标准。目前,我市检测能力最多可开展77项,与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要求相比有很大的差距。疾控中心作为监测部门,没有专项检测费用,致使监测频次、检测项目达不到规定;汉寿县疾控中心水监测专业人员只有2名,且均是初级职称。各级政府对饮用水配套检测设备投入不足,城镇水厂虽有部分检测设备,但能力远远不够。乡村水厂检测设备严重缺乏。

  案据:

  1.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是共圆“中国梦”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改善民生作为“中国梦”的根本目标,衡量其实现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要看能否让群众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而安全饮水作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和生活必需,只有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共圆“中国梦”才有落脚点,人民群众才能成为追梦途中最大的受益者。

  2.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是构建幸福常德的重要内容。去年,市委六届七次全会提出了“新常德新创业”战略构想,其中幸福常德是落脚、是根本。饮水是生存之本,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是突出基本民生优先、落实健康惠民行动的应有之义,饮水不安全、哪有幸福常德可言。

  3.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是各级政府职责所在。2012年9月,省政府已经决定把湘江的治理与保护作为省政府的一号重点工程,在未来9年内滚动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综合治理,确保全流域群众饮用水安全。湘、资、沅、澧四水同为湖南母亲河,沅、澧两水的综合治理与保护与湘江同等重要。2013年10月31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作,未雨绸缪,要把此问题作为幸福常德的一号工程来抓。市、县两级政府要保护好沅、澧两水资源,治理被污染区域,同时积极向省政府建议,加强沅、澧水流域水生态保护,这应为法定职责所在。

  4.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饮水安全问题是一个具有普遍性、全民性的民生问题,着力解决这一问题,将成为今年我市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和工作特色。

  方案:

  建议提请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就《关于解决城乡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的议案》作出决议。《决议》(草案)内容建议如下: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安全饮水工作机制

  参照治理和保护湘江的做法,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一是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县、乡三级政府要把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亲自谋划、亲自调度。要组建工作班子、确定时间进度、制定全面规划,分阶段、分区域强力推进,确保在本届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建立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牵头管总的工作责任,各涉水职能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认真履职,又相互配合,经常组织联合、异地、交叉执法。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人和事严格追责。对污染水体、破坏生态、违法违纪的企业和个人依法打击。同时,各级政府要抓紧时间,健全完善城乡饮用水保护、建设、管理、使用、监测等各项配套制度,全面保障饮水安全。

  三是加大绩效评估考核力度。要将安全饮水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对区县(市)政府的绩效评估范畴,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2.加强饮用水源地规划、建设与保护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城乡饮用水源的总体规划。要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开展涵盖市、县、乡、村四级的饮用水总体规划的制定工作,包括水源地保护规划和备用水源规划等。在规划过程中,要坚持实地踏勘、科学论证、逐级批准;要保证市、县、乡、村四级都要有相应的饮用水源地;要将供给1000人以上的水源地都列入饮用水源地保护(省政府已批准的水源地和备用水源不再重报)。凡是规划进入各级饮用水源地的河流、湖泊、水库、沟渠、堰塘等区域,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立碑树牌、登记造册。规划确定后,市县政府按程序报批,确保2014年内公布实施。

  二是加快城镇备用水源建设。黄石水库作为常德市城区的备用水源,建设一直没有启动,县市的备用水源建设更是没有起步。鉴于加强城镇备用水源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尽快完成黄石水库备用水源建设论证工作,启动勘察设计,提出时间表,尽快推进项目实施,实现备用水源与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网的互联互通。区县(市)建制镇同样要启动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城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及时修改和完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对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要作出“禁上污染项目、禁止投肥养殖”等明令规定。对全市境内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湖泊、水库等大型水面明确保护责任和管理要求,严格建立流域、区域水源安全负责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做到保护与建设相结合。需要新建、改造和提升的饮用水水源地,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农、林、水等项目,实施堤防护坡、沟渠疏浚、河湖连通、生态涵养等水源工程;针对三峡工程对我市水资源的影响,按照开源节流、跨区调度、连通水系的原则,大力推进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通过科学论证,采取修建平原水库等工程性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湖区水源性缺水问题;要规范河道采砂,并结合水利调蓄工程进行合理调度,缓解季节性和地域性缺水;境内地质遭受破坏的区域,要因地制宜抓紧修建联户供水、储水工程,通过建设大批水池、水井等小型储水工程,蓄积溪水、沉淀雨水、留下河水,逐步缓解无水、缺水和少水的问题。列入保护区域的,严格执行水库“禁投”规定,严禁电网捕捞、炸鱼,进一步压减、规范珍珠养殖,对规模畜禽养殖和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或搬迁。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的,要抓紧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没有列入规划的,要启动规划,并争取较短时间内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

  3.加大解决农村安全饮水问题的力度

  一是保证任务的全面完成。据统计,全市515万农村人口中,已解决饮水安全人数228万,目前还有287万人没有解决,其中,有172万人已经列入了中央和省级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在剩下的两年时间内,要加快建设进度,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农村安全饮水任务;对未列入规划的115万农村人口,市县两级政府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支持供水工程建设。对于已建农村水厂,要按照兼并重组、规模经营、强强联合、便于管理的思路,农村水厂并小扩大、近郊水厂并网整合,扶持现有水厂做大做强。对于新建水厂,要建大水厂、规模水厂,充分论证,科学布点,切实按照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设计、建设和管理。

  三是保证管理安全高效。突出安全饮水公益性质,市、县两级政府要完善并落实特困、弱势群体在水费减免方面,水厂在建设运行中用地、用电等方面出台的扶持政策,保证水厂微利经营。以县市区为单位出台《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筹集管理办法》,确保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探索适合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新模式,既要解决监督缺位、乏力的问题,又要把集中供水工程全部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范围,增加安全监控设施。

  4.提升市县城区集中供水水质

  市、县城区是人口集中区域,市县两级政府要严格按2006年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规划、设计、建设城市自来水厂。

  一是市城区迅速启动三水厂异地新建(或原址改造)项目。市政府要将三水厂新建或改造项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可研论证,抓紧施工设计,抓紧组织建设。各县(市)城区自来水厂也要视情况,加大改造、扩建、新建力度,切实提升供水水质。

  二是抓好管网升级改造。市、县两级城区目前使用的自来水PVC管、铸铁管、水泥管等落后、“非标”供水管网,要逐步淘汰,新建自来水管网必须使用PE管、PPR管和球墨铸铁管,确保饮用水免受再次污染。特别是要抓紧升级改造城市近郊水厂及其管网,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步伐。

  三是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工作。要根据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结合“整合引进、共建共享”的建设思路,市本级至少建立一家能够检测106项指标,集在线监测、移动监测、实验室监测于一体的水质检测中心及相关信息平台。各区县(市)要配齐水质检测设备和相关技术人员,通过引进专业人才、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综合平台的检验、监测水平。

  四是探索建立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办法,防止二次污染,保证供水安全。

  

  议案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本次会议议程,提交大会审议。

  主席团决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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