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水利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人常办通〔2009〕12号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水利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水利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配合抓好评议工作。
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水利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8月27日
附件: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府水利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
(2009年8月21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保障水利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加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促进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监督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内容
1.贯彻实施水利法律法规,依法加强水政监管工作的情况;
2.水利工程项目的安排程序、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管、效益发挥等情况(其中重点评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3.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水利工作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解决群众有关水利工作信访问题的情况;
5.开展水域功能区划分,大水面禁止投肥养鱼工作落实情况。
二、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2009年8月下旬)
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下发评议通知,开展宣传发动;
②市政府就水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书面工作报告。
2.评议调查(2009年9月底前)
①评议工作小组深入市政府水利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机构),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水利工作现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②评议工作小组对收集的情况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评议调查报告;
③评议调查报告交评议工作小组负责人修改完善。
3.评议视察(2009年10月上旬)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政府水利工作进行评议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我市水利工作进行视察,其中重点视察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
4.会议评议(2009年10月下旬)
①市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水利工作;
②评议工作小组报告评议调查情况;
③会议评议发言;
④进行会议测评;
⑤形成评议意见。
5.督促整改(2009年11月-2010年元月)
①市政府水利部门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意见,于2009年11月5日前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采取跟踪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督促整改;
③市人大农业委于12月底前听取市政府水利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④市政府或其水利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0年元月底前书面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石成林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
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认真负责地参加评议。被评议单位要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严守评议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