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人大决议 保障司法权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对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情况重点督查工作总结通报会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落实《决议》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法院和政府分别对《决议》落实基本情况和进一步加强与改进法院执行工作作了汇报,总结了工作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津市市人大常委会、石门县人民政府、桃源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在会上就落实《决议》的情况作的经验报告。
市人大内司委主要负责人在会上总结了《决议》落实情况的相关工作及进展情况。在今年8月3日召开的落实《决议》情况重点督查活动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量化了工作指标,通报了72件被执行人涉及特殊主体的典型执行积案,要求执行法院认真执行。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努力之下,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组成督查组,于8月、9月分别对澧水片和沅水片执行决议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组走访了6个基层区、县(市)法院,听取各地落实《决议》工作情况及市人大重点通报案件执行情况,活动持续4个多月的时间。从调查情况来看,截止目前,市人大通报的72件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已经完全执结或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结59件,结案率达83.09%。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英在会上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努力增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到贯彻人大决议是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充分认识到提高执行效率是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方面;充分认识到破解执行难题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要进一步创新思维,探索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继续深化《决议》的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肯定了法院、政府在贯彻落实《决议》中所做的工作,各部门落实认真、联动有力,工作效果明显。要进一步研究,探索贯彻落实《决议》的有效方法,重点解决机制问题,这是实现工作突破的重要环节,要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切实破解难执行到位的案件,两级人大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人大的《决议》落实到位。
市政府副市长沈习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市政法委副书记饶南丙出席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内务司法工作的负责人,及法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元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