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霞带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执法检查
8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绍霞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执法检查组前往津市市,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两规定”)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津市高新区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津市坤源砖厂、津市盛星建材公司、新合新生物医药公司、津市监狱鑫源缸套公司等地,并详细询问企业环保监控数据以及废气、废渣、废水等排放和处理等情况。
李绍霞指出,津市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发力,成效比较明显,值得肯定。她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两规定”的相关规定,加强联防联动,协作配合,加大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企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正确认识生态环保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将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现企业安全、环保、高效生产经营。
供稿:市人大监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