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来常开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11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朱必达率队来常德,走访联系省人大代表并开展《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可元、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永强参加有关活动。
在常德期间,朱必达一行走访联系了省人大代表龙兵、谈珊、詹立君、熊娅、翦爱华,了解了代表工作、生活和履职方面的情况,并邀请代表一同调研常德市新安学校,武陵区穿紫河街道立法联系点、司法所,鼎城区谢家铺镇人大代表联络站,港中坪村等地。
11月13日上午,调研组召开《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会上,市人民政府汇报了贯彻实施《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及武陵区、鼎城区、桃源县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补充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部分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企业代表和社区、基层司法所负责同志提出了立法意见建议。
朱必达对常德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予以肯定,表示将认真整理、吸纳与会人员提出的法规条例修改意见建议。他强调,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在用好传统宣传教育媒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扩大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和影响力;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力度宣传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常用、管用的法律常识、法律知识及法律规范,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要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谁执法谁普法”,执法过程就是普法过程,所有的执法主体,也是普法的主体,有关单位要立足本职工作、分内工作的基本要求,将法律规定各项职责落实落细。
供稿: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