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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财政农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09-02-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全市财政农业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08年12月29日在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常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2月份,在分管主任的带领下,我委与财经委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就财政农业项目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其中重点抽查了农村公路建设、能源建设及村庄整治等三个方面的资金落实情况,采取听汇报、看现场、访农户、查账目等方式,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到了项目涉及的8个乡(镇)、1 7个村(居),调查了45个农业项目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主要特点

  总的来看,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越来越规范,资金到位率明显提高,使用效益也比较好,市政府的报告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总结,这里不再重复。经调查了解,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一)政府对农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从全市近两年的情况来看,市政府对农业项目预算资金的安排在逐年增多,今年比2007年增加了2292万元,2007年比2006年增加了722万元。据调查,各区县(市)政府对农业项目预算资金的安排也在逐年增多,桃源、临澧、鼎城今年比去年分别增加了649.25万元、69.3万元、190.27万元。

  (二)财政对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不断加强。一方面,完善了管理制度。市农办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出台了相应实施办法,将项目申报、资金分配、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检查验收等各环节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做到了用制度管钱、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各区县市农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项目拨付,对每一个项目设立了台帐。另一方面,加强了督促检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办、市水利局、市交通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改水、乡村公路、沼气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印发了督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2007年桃源县木塘垸乡饮水工程,投入1000万元,解决了2万人的饮水问题,市县两级财政、水利部门先后5次到项目区督促检查。

  (三)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效果不断凸显。一是公路建设突飞猛进。全市完成通村公路6018公里,超额完成省定计划任务2100公里,已通水泥路的行政村达251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9.9%。。二是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目前,全市完成4616处改水工程,新解决51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三是能源建设进展迅速。全市新建户用沼汽池6万多口,其中2008年2万多口,占全年任务的105%。四是水利建设卓有成效。全市一年来完成水利建设工程25194处。随着农业项目资金的投入到位,农业产业化、乡村环境整治、水资源保护等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常德农业项目实施、资金运行状况是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

  (一)资金拨付不够及时。有的专项资金未按年初预算及时下达,资金未拨付到位,影响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如市财政上半年给桃源县杨溪桥揭阳铺村拨付的5万元公路建设补助资金,县农办至今没有下拨。临澧县截止11月底,收到市级下达新农村建设资金1806.13万元,拨付1583.79万元,拨付率88%,其中有部分资金因为工程尚未验收按规定没有拨付,也有部分该拨付的资金未及时拨付。

  (二)资金分配零星分散。市财政为分配农业项目资金下发的文件已达110多个。由于资金零散分配,导致有项目的单位缺乏市财政补助资金,无项目的单位取得补助资金少又办不了大事。

  (三)资金投入不平衡。表现在县与县、乡与乡、村与村之间相比,争取到的补助资金不平衡,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村和出了名人的村获取资金多,有的乡村反映,一年中有的乡村几次争取到财政资金,有的乡村则几年见不到一分钱,大面上获取资金少。据调查,由于资金分配的不均衡,导致示范点村与非示范点村存在巨大差距,以武陵区的东江乡为例,白龙村作为示范点,享受到了各种惠农政策,据初步匡算,近两年白龙村累计得到各级投资400-500万元,这个村村容搞整洁了,老百姓也得到实惠,成了阳光普照的新农村,而不是示范点的靳家湾村(原属东江乡,今年下半年已划归柳叶湖管辖)就没有或很少得到投资,新农村遥不可及。老百姓对此意见很大,认为中央对广大农村的普惠政策,变成了示范点、示范片的特惠政策。

  (四)投入使用监管不力。个别地方对农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往往存在“重拨付、轻监管”的现象,导致资金管理出现漏洞。平时有人反映农业项目资金被挪用、截留,但本次调查的项目资金到位较好。县级财政拨付资金后,对农业项目资金的使用缺乏必要的监管。如临澧县财政局农业股只有一人,常年应付业务工作,没有精力对农业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检查。其他区县(市)财政局农业股的人手也不多,只能保证业务工作正常开展,无暇顾及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的监管。

  三、几点建议

  为了提高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确保中央各级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我们建议:

  (一)严格资金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要从宏观上统筹安排农业项目预算资金,保障农业各个领域均衡发展。农口各主管部门要在建立农业项目库、规范项目申报程序、加强立项评审、强化工程监理、狠抓项目检查等方面下功夫,通过抓好农业项目的每一个环节,确保资金用到“刀刃”上。财政部门要为政府安排农业项目资金上当好参谋;要积极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工作,在资金安排上要以项目定资金,在资金拨付上,要按进度及时拨付到位;要在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上依法依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农业项目资金安排要在年初一次性分配到位,避免年中无计划的多次安排。

  (二)按照适度集中、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资金。一是坚持农业资金平衡投入。通过近三年的努力,全市兴办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样板,探索了一些值得推广的好经验。今后,在新农村建设上要实现由点向面的转变,资金安排也要平衡投入,让中央的普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村每一个角落。二是实行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使用。对需要集中的涉农资金,按照合理归并、整合使用的原则,将各种涉农专项资金集中整合,重点向水利、饮水、公路工程建设及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等领域、项目倾斜,确保农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对分散在农口不同部门管理的同一性质的资金要按农业项目进行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形成涉农资金使用的规模效益。三是适度集中分配资金。一种农业项目资金分配次数不宜过多,一旦项目确立后,每个项目都要明确责任人。

  (三)完善资金监督体系。一方面强化法律监督。市县人大财经、农业(工)委要依据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担负起监督农业资金的责任,从资金分配开始实行全称监督,有关部门拿出农业资金安排方案,要征得人大专门委的意见后,才能进入实施程序。资金投入使用后要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确保资金不被截留、挪用。另一方面强化财政监督。财政部门要按照制定的财政农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检查,保障资金使用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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