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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来我市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09-06-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6月3日讯(记者 薛野)6月2日,省人大农业委副主任委员李映华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常,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有关情况进行检查。这次检查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农业委的安排进行的。检查组于3日下午在石门县召开常德市贯彻实施《畜牧法》汇报会。

会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万发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情况进行了汇报。

省人大农业委副主任委员李映华在听取汇报后指出:通过检查组在会前对石门县部分养殖场、饲料加工厂进行的现场检察和汇报会的情况了解,常德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上所做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常德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是落实的,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来势是好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广泛宣传,增强农民依法兴牧意识;落实政策,扶持畜牧业发展。包括资金扶持、场地建设、销售渠道建立等;调整结构,养殖结构朝科学化、标准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建立良好的流通体系;突出特色,依法保护地方禽畜资源;严格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减少疫病发生。

在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上,李映华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宣传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体系的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畜牧水产品质量体系的建立;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体系的建立;

五是进一步做好保护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的工作。

李映华还表示,常德提出的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的问题是有代表性的,省人大将及时研究,并把问题反映给全国人大。

会议现场

省人大农业委副主任委员李映华在会上将话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万发汇报情况

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张启俊主持会议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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