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本网讯 7月7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督办。这次督办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元英同志带队,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卜功元、马承斌、李友元、姚建平、蔡常林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的相关同志参加了督办,市政府办负责同志陪同。督办的主要内容是:代表建议办理全面情况;重点建议办理情况;“不满意”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办理落实情况。主要采取听汇报、访代表、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汇报,对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重点督办。
督办会上
市政府办副主任蔡新汇报了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近年来,市政府办始终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始终本着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态度,切实办好每一件建议,积极采纳人大代表的真知灼见,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建议督办组到现场察看农村客运站建设情况
今年,由市财政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有59件,是建议承办的大户。市财政局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认真研究承办的建议案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多头并举,多方协调配合,采取由分管领导带队上门服务等方法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目前,所有建议都做到了办理、见面、回复到位,绝大多数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可。
张元英副主任到公路建设现场调研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市交通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38件。在该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对建议办理工作实行目标考核责任制,制定了“定负责领导、定科室、定人员、定目标、定时限”的“五定”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制度,以办理工作实效和人大代表满意度为标准,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市交通局局长车德斌对温南军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省道302改线工程中涔水大桥建设资金短缺的建议》非常重视,多次向省交通厅汇报,向上取得了资金1000万元支持该项目建设。
张元英副主任到市戒毒现场调研代表建议落实情况
建议督办组一行到市戒毒所进行现场调研
市公安局在对今年15件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推行“三级联合办理”和“三见面三沟通”制度。即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首先由对口的业务科室深入调研、与代表见面座谈,形成初步答复征求代表意见,再由局法制办根据代表意见形成统一格式的回复初稿,征求代表意见和报领导审阅后,正式回复人大代表。办后还与人大代表沟通,争取做到让代表和群众满意,很好的完成了建议办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组在畜牧水产局现场督办市教育局和畜牧水产局建议办理
市人大代表对市建设局代表建议办理进行视察
市畜牧水产局对收到的3件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年度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对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为办好李利民代表《关于对安乡县水产产业实行国家政策扶持的建议》和杨品红、唐孟元代表《关于正确评价珍珠养殖水质环境,引导珍珠行业科学发展的建议》,总工程师刘寅初多次带领水产科的同志,与代表见面,实行现场办理,征求意见,局长刘经平就办理情况多次向徐万发市长汇报,使规范珍珠养殖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对市人大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进行集中督办
人大代表发言
7月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代表不满意建议进行了集中督办。召集了市民政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和桃源县政府负责代表办理的领导,请来了毛小萍等4位市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各单位负责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汇报了建议办理的工作,说明了办理中存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面的限制和下一步办理工作的计划。代表们对各部门的办理工作表示了感谢,对办理结果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表示理解,对下一步建议办理落实提出了希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张元英强调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卜功元在督办会上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马承斌在督办会上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姚建平在督办会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工委主任蔡常林在督办会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友元在督办会上发言
张元英副主任就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她指出,各位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工作。说明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比较到位,办理工作机制比较健全,办理工作程序比较规范。代表建议反映的一些问题,办理单位也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总体上今年建议办理工作是值得肯定的。张主任强调,各部门办好代表建议是法定的职责和义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是创建人民满意政府的有效措施。各级各单位要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要以人民满意和代表满意为前提,加强与代表的见面沟通,确保见面率达到100%,提高建议办理的落实率,确保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