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召开《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修改座谈会
本网讯(通讯员 全冠吉)为充分吸收市人大常委会就《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两部法规草案一审审议意见,7月27日至28日,《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集中修改座谈会在市人大机关208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主持。市人大环资委、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相关单位根据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就《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中涉及的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程序、建房主体资格认定、建新拆旧和分户等问题,《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中争论较大的部门职责、工业废气污染、餐厨油烟管控、秸秆焚烧、机动车限行、重污染天气防控期间停产限产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集中改稿。
董高群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大家提的意见都很好、很有针对性,法工委会在草案修改过程中会充分考虑这些意见,参会人员也要及时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会议情况。会后,法制委将根据修改意见,整理形成条例草案一审修改一稿,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意见。
《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集中修改座谈会
《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集中修改座谈会
《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集中修改座谈会
来源:市人大法制委
编辑:邓 超
审核:薛 野
审签:陈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