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起草工作第一次协调会召开
本网讯(通讯员 罗 伟)2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利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02会议室主持召开《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起草工作第一次协调会,全面启动《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出席会议。市人大农业委、市人大城环委、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等起草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就《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和起草工作方案进行了说明,并对立法调研内容提出了建议。
起草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就《条例》制定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发表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利要求起草单位高度重视、搞好配合、服从调度、把握好立法工作的时间节点。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指出,我市作为立法法修改后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标志着我市迈入“立法时代”。作为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制定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起草该条例(草案)是每一位起草组工作人员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他强调,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树立大局观、全局观和法治观,把握“不抵触、有特色、合实际、可操作”的立法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依法立法,确保我市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成为富有常德特色、顺应群众期待、解决实际问题、发挥重要作用的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在会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利(右一)主持会议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