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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

发布时间:2016-03-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经2015年10月16日主任会议审议,并经2015年12月31日市委常委会议审查通过)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立法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动适应我市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建设智慧常德、健康常德、美丽常德、现代常德、幸福常德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适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起草《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并在2016年1月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印发给了全体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拟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2016年10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请大会审议。

二、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审议《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拟于2016年4月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议案,将《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并于6月、8月分别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审议,争取年内表决通过。

三、市人大常委会适时审议《常德市规划区内河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拟于2016年6月由市人民政府提出议案,将《常德市规划区内河流湖泊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并于8月、10月分别进行第二次、第三次审议,争取年内表决通过。

四、对预备项目《常德诗墙公园保护条例》、《常德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条例》开展前期调研。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组织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抓紧开展预备项目《常德诗墙公园保护条例》和《常德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条例》的调研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视情况安排在以后年度审议。

(编辑:曾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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