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
本网讯(通讯员 罗伟)4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讨论《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孝山、王先蒙、谭弘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万利出席会议。市人大农业委、城环委、法制委和市水利局、环保局、法制办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起草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水利局局长黄云新作了起草说明。市人大农业委、城环委、法制委,市环保局、法制办等单位就立法的必要性和草案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对起草进行了充分讨论,原则同意待进一步修改后列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明强调,《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作为我市拥有地方立法权后第一个立法项目,要努力实现“三有三不三要”的要求:三有,即有较高质量、有较高认可度、有常德特色;三不,即不求全、不照抄、不冲突;三要,即要管用、要简明、要准确。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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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环石)
(审签: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