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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 行善治——我市首次召开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2-22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记者 贺潇)为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部署2019年及本届立法工作,确保各项立法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计划确定的进度和要求有序开展,2月21日,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01会议室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习淼,副主任罗少挟,市政府副市长李忠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涤尘主持。

这次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是2015年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后召开的第一次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少挟传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的主要精神,并代表人大作了立法工作主题报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领学了《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实行)》以及中共常德市委转发立法规划的相关文件,汇报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内容;市司法局等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自2015年底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常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出台4部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的选题和出台,既符合立法法的赋权范围,也符合本市实际,充分发挥了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人大的高度评价。三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多次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乃至全国相关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常德地方立法工作经验先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为经验典型予以推介。

李忠表示,为系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主导、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罗少挟指出,《常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为较长一段时期内立法工作的总安排,充分体现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政策意图和工作方向,具有权威性和相对固定性,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进度和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她要求,各相关单位还要明确工作责任、倒排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全力以赴投身立法工作。

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沈习淼强调,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市委发展战略、坚决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要坚持立法为民,把出发点放在以人民为中心上、把着力点放在坚持群众路线上、把落脚点放在体现人民满意上,进一步凝聚民心民意。三是要坚持人大主导,做好牵头起草和组织协调工作、把好审议关,进一步激发工作合力。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精准立法、完善机制、提升能力,进一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沈习淼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少挟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李忠出席会议


常委会秘书长刘涤尘主持主持会议



会议现场




编辑:贺 潇

核稿:曾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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