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人事任免、批准辞职通过名单
经2009年8月21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小明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谭本仲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局局长;
胡云武同志为常德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敖建斌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周利党同志的常德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高云祥同志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道宜、冷志刚、李光辉、金明政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汪建保同志为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向际万、杨昌文同志为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许光辉同志为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罗琳同志为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立章、曾慧平同志为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覃事育、李金泉、荣明、向际万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明初、黄大源同志的白洋堤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
黄道宜同志辞去石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