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0-01-2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常德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三十六)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0年1月23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所作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