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
常发〔2010〕16号
中共常德市委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
(2010年11月12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现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意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在国家政权中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我市的深入实践。
2.健全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制度。各级党委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全面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工作的全局来考虑和谋划,作为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和推进。要实行党委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大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和完善每届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定期听取专题汇报、通报重要情况、答复问题请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党委常委会会议、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党委有关会议或活动等制度。
3.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善于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实现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党委作出重大决策时,要重视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和建议。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坚持向同级党委请示和报告工作制度,人大常委会在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等工作中,要事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并及时传达党委指示精神,确保党委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
4.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与宣传。各级党委要把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校和行政培训部门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作为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必修课程。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有特色的专题栏目,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要支持各级人大机关信息化建设,加强人大机关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拓宽人大宣传渠道。
二、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各项职权
5.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各级党委关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事务的重要主张,凡属于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要作为建议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使之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要支持同级人大常委会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增强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性。地方国家机关和各群众团体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6.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要求,支持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要支持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对经济工作和财政预决算,尤其是对部门预算、预算外资金和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要支持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决定撤职和依法罢免等法定监督手段,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7.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有关人事任免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要尊重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表决结果。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在任期内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坚持选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公示等制度。
三、“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8.坚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将有关重大事项提请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一府两院”要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
9.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执行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并按要求反馈落实情况。
10.建立和完善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制度。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按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规定,组织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接受执法检查等工作。“一府两院”和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会议和活动,要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1.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人大常委会党组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做好人大代表提名推荐和选举工作。对拟提名的人大代表候选人选,要严格考察,确保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履行代表职责。人大常委会要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等制度,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培训代表,不断增强代表的履职能力。
12.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转发lt;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gt;的通知》(湘发〔2009〕12号)精神,重点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每名市、县级领导要分别联系3到5名市、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广泛听取和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担任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职务的人大代表,要认真参加代表活动,带头履行代表职责。
13.规范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调查研究、执法检查、集中视察等制度。要加强对代表活动小组的指导。要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完善代表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和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制度。
14.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要健全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机制,及时为代表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为代表知情知政、行使职权提供方便。人大代表依法进行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时,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客观真实的情况。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经费和培训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市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2000元,区县(市)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在现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要落实法律规定的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对于妨碍代表执行职务或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事件,要依法严肃查处。
15.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其处理的质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基本要求、范围和程序,并加强组织、引导和协调。有关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建立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办理程序。各级各部门要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效能监察体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力度,强化跟踪问效。
五、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16.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意识,使人大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切实维护和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坚持求真务实,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要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考察制度,保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按要求参加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其他履职活动。
17.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重视同级人大常委会委员作用的发挥,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要解决好专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政治、经济待遇,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为便于开展工作,专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行政职级应与同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相同,确定为正职实职级别。要保证兼职人大常委会委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常委会的各项活动。进一步调整设置好区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内设机构,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尽快在限额内按程序设立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信访等工作机构,使其尽量保持工作上的衔接。
18.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纳入党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要重视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建设,健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和使用机制。要重视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提拔使用和交流,着力解决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交流不畅的问题,对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要加大推荐交流力度,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19.加强基层人大工作。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要依法选配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乡镇人大的活动经费,按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街道人大联工委是区(市)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在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街道党委(工委)的领导。街道人大联工委要配备主任一名,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街道人大联工委的工作经费,列入街道经费预算。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市和相关区(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在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以下简称“两区”)设立人大联络机构,理顺工作体制。两区要依法规范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各级党委要适时对本意见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此件发到副县处级单位)
主题词:人大工作意见
中 共 常 德 市 委 办 公 室2010年11月12日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