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人常办通〔2009〕2号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办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城乡贫困人口住户困难问题的议案》,市人大农业委会同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了《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的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1.《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的实施方案》
2.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任务分配表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
附件1:
《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办好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城乡贫困人口住房困难问题的议案》,切实改善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市范围内解决1000户农村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具体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为确保按时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为目标,从维护和保障农村贫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逐步改善农村贫困对象“无房住、住危房”的状况,缩小农村贫困对象生活条件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实施对象和目标任务
本项目实施对象为农村贫困户中的无房户(含渔民无房户)和严重危房户。目前无房居住或现住房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失固、屋顶塌陷、濒临倒闭,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村家庭。
2009年常德市农村无房、危房户建设任务为1000户(各区县市及四个管理区的具体任务见附表),2009年10月底全面建成,12月20前全部入住新房。
三、建设标准
我市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要求砖混结构,有厨房及卫生间,建筑面积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确定:1-2人户不低于25平方米,3人以上户控制在40-50平方米。
四、经费来源
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补助与个人自筹、社会扶助和亲邻互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市财政下拨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共200万元。市民政下拨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共200万元。各区县市和四个管理区财政相应安排配套补助资金每户4000元,共400万元。经费下拨采取分期拨付的办法,第一期拨付50%,在开工时下拨;第二期拨付50%,在建设任务完成经验收后下拨。
五、工作要求
(一)对象要求。一是享受政府建房资助的家庭,必须是无房或居住在严重危房的农村贫困户家庭(含农村五保户和渔民无房户),有征地补偿款或其他补偿收入的家庭,不能资助。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对象必须经过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所有无房、危房建设对象申报审查手续,必须由村委会逐级上报,最后由市人大农业委审批。在确定建房补助对象时,注意照顾边远村坡的特困对象。
(二)选址要求。坚持“一避两让三抬高”的选址要求,即避开泥石流、滑坡地段,让开水道、风道,建设项目在高台、高坡、高地上,尽量降低灾害风险,避免损失。
(三)设计要求。建房图纸由各区县(市)建设部门免费设计,要根据当地民居特点,力求经济实用、统一规范。
(四)进度要求。今年5月10日前完成无房、危房建设核查确定对象工作,5月10日后进入无房、危房建设实施阶段。10月底前完成年度无房、危房建设任务,11月份进行检查验收。
六、各部门在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市人大农业委是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工作的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面上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市农村办负责无房渔民的解困安置;市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无房、危房建设专项补助经费并按计划安排拨付资金,监督检查专项经费的使用,参与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为无房、危房户建房用地办理有关手续;市建设部门负责免费为无房、危房建设工作设计建设图纸,办理报建手续,做好建房质量监督,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市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市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工具,做好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工作宣传,营造积极支持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切实加强对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工作的领导
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确保完成1000户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任务,市里专门设立联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启俊兼任,副主任由李巨开、林毅兼任。
各区县(市)要根据工作目标和建设标准,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县领导联乡、乡干部联村的联点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简化办事程序,绝不能出现扯皮推诿等阻碍无房、危房建设工作的现象,确保建设任务的按时完成。农村贫困户无房、危房建设任务完成后,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会同本地人大农工委按照工作任务数组织验收,对农村特困户无房、危房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协同有关部门,按照工作任务数、面积等项对各乡镇进行检查验收,并将书面总结分别报送市人大、市人民政府。
附件2:
常德市2009年1000户农村无房、危房户
建设任务分配表
区县(市)名称 |
任务数(户) |
备注 |
武陵区 |
20 |
|
鼎城区 |
50 |
其中渔民无房户40户 |
安乡县 |
160 |
其中渔民无房户152户 |
汉寿县 |
290 |
其中渔民无房户286户 |
澧县 |
100 |
其中渔民无房户80户 |
临澧县 |
20 |
|
桃源县 |
70 |
其中渔民无房户8户 |
石门县 |
70 |
|
津市市 |
200 |
其中渔民无房户185户 |
德山开发区 |
5 |
|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
5 |
|
西湖管理区 |
5 |
|
西洞庭管理区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