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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人常办通〔2009〕1号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方案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1日

  

附件: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保障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使本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准绳,以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检查全市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

  二、执法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5月10日至7月10日,由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德山开发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对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组织自查,就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打算等写出自查报告。

  2.重点抽查阶段。7月10日-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若干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及其有关单位、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3.会议审议和督促整改阶段。8月下旬,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9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相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就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市政府及其有关单位依法搞好整改。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执法检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人大农业委,电话:7260260),负责协调执法检查的有关具体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张启俊兼任。执法检查组建议设七个组,各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农业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三、主要内容

  本次执法检查涵盖的内容很广,其中重点检查以下五个方面: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学习、宣传情况,从深度和广度了解农民和基层干部对这部法律的学法及守法情况;

  2.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手续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到位情况;

  3.农村土地流转情况,重点检查流转登记和规范管理情况;

  4.农村土地承包人合法权益保护情况,重点检查承包地收益保护情况和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落实情况;

  5.农村土地纠纷处理情况及机构设置。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德山开发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要按照“以民为本”和对群众负责的要求,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活动;

  2.执法检查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要熟悉和掌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要内容;

  3.围绕检查的重要内容,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自查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自查;

  4.各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召开座谈会,倾听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按照实事求是、促进工作的要求,根据各级各单位的实际,抓住关键和重点;要及时推介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准确真实地找准存在的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依法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要做到不夸大成绩,不回避问题,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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