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交通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交通工作进行评议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交通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配合抓好评议工作。
附件: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交通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
附件: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府交通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
(2010年4月23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保障交通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加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促进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监督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内容
1.推进交通强市的工作情况;
2.交通工程项目的安排程序、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及质量监管、效益发挥等情况(其中重点评议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
3.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5.编制“十二五”交通规划情况。
二、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2010年5月上旬)
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下发评议通知,开展宣传发动;
②市政府就交通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书面工作报告。
2.评议调查(2010年5月底前)
①评议工作小组深入市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机构),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交通工作现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②评议工作小组对收集的情况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评议调查报告;
③评议调查报告交评议工作小组负责人修改完善。
3.评议视察(2010年6月上旬)
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政府交通工作进行评议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我市交通工作进行视察。
4.会议评议(2010年6月下旬)
①市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交通工作;
②评议工作小组报告评议调查情况;
③会议评议发言;
④进行会议测评;
⑤形成评议意见。
5.督促整改(2010年7月-12月)
①市政府交通部门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意见,于2010年7月15日前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采取跟踪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督促整改;
③市人大财经委于12月底前听取市政府交通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④市政府或其交通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0年12月底前书面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三、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启祥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
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认真负责地参加评议。被评议单位要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严守评议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