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卫生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卫生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卫生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配合抓好评议工作。
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府卫生工作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7月6日
附件: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卫生工作进行评议的
实施方案
(2010年6月29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加大市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评议内容
1.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
3.农村及城镇社区医疗卫生队伍的建设情况;
4.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处理信访案件及接受评议情况;
5.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6.“十二五”卫生规划编制情况。
二、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2010年7月上旬)
①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小组,制订实施方案,下发评议通知,开展宣传发动;
②市政府就卫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书面工作报告。
2.评议调查(2010年7月底前)
①评议工作小组深入市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机构),通过听取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访谈等方式,全面掌握卫生工作现状,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②评议工作小组对收集的情况和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并撰写评议调查报告;
③评议调查报告交评议工作小组负责人修改完善。
3.评议视察(2010年8月上旬)
在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卫生工作进行评议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市卫生工作进行视察。
4.会议评议(2010年8月下旬)
①市政府或其卫生主管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②评议工作小组报告评议调查情况;
③会议评议发言;
④进行会议测评;
⑤形成评议意见。
5.督促整改(2010年9月-12月)
①市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于2010年9月15日前制订落实整改措施并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②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跟踪视察、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督促整改;
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于12月底前听取市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
④市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0年12月底前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组织领导
评议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市人大常委会设立评议工作小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肖燕芳任组长,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
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要求认真负责地参加评议。被评议单位要进一步端正态度,虚心接受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严守评议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