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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人常办通〔2010〕10号

发布时间:2011-03-1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年初拟定的工作计划,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决定6—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现将《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

  2.执法检查组分组安排人员名单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

  

附件1: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

  根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6—10月在全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依据监督法规定,围绕“一法一办法”的相关内容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本行政区域贯彻“一法一办法”的责任意识,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促进我市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检查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市人民政府。请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及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体育局、市电业局、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作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三、检查内容

  1.“一法一办法”的宣传贯彻情况;

  2.市城区范围及县政府所在镇(市)、乡(镇)、村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

  3.城乡总体规划执行情况;

  4.规划调整、变更、审批情况;

  5.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情况;

  6.违反规划查处情况;

  7.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人防办、体育局、电业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

  8.执行“一法一办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的建议。

  四、组织领导

  1.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方案,联动开展。

  2.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执法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城环委,负责执法检查的具体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兰枝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杨耀金、龚玉文担任。

  3.执法检查设立九个检查组。各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成员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城环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具体安排附后)。

  五、检查步骤

  执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

  1.2—5月,执法检查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征集执法检查的重点和相关线索,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6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动员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法律辅导;

  3.常德人大网设立“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专栏。

  (二)检查阶段

  1.7月,各受检单位对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组织自查,就所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整改打算等完成自查报告;

  2.9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分9个检查组分别到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部门、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开展抽查,听取相关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和开展自查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进行现场视察,查看相关资料,走访群众和相关当事人,全面了解情况;

  3.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各检查组执法检查情况汇报,执法检查办公室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初稿。

  (三)审议阶段

  10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报告、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四)整改落实阶段

  11月—12月,各受检单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12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六、工作要求

  1.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开展自查情况的汇报材料。

  2.检查组要认真学习“一法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中,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实情。要认真准备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的材料,注意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尤其要针对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3.新闻单位要重视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配合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附件2:

  执法检查组分组安排人员名单

  第一组

  带队领导:刘本之

  组长:肖世轩

  成员:马承斌、吴为、曹卫平、刘凡荣

  工作人员:向明华、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鼎城区、德山开发区、市发改委、市规划局

  第二组

  带队领导:张元英

  组长:蔡常林

  成员:李娥皇、姚景平、龚玉文

  工作人员:魏俊辉、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市经信委、市商务局

  第三组

  带队领导:张启祥

  组长:李向东

  成员:陈亮、覃事玉、李岳安

  工作人员:陈成、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石门县、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

  第四组

  带队领导:文承保

  组长:李继杰

  成员:李友元、陈立平、夏崇仁

  工作人员:胡政、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汉寿县、西湖管理区、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第五组

  带队领导:杨先平

  组长:万利

  成员:龙艳、伍中福、王洪明

  工作人员:李新河、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桃源县、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

  第六组

  带队领导:石成林

  组长:张启俊

  成员:王军杰、杨耀金、曾盈

  工作人员:邓大友、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澧县、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

  第七组

  带队领导:肖燕芳

  组长:赵正乐

  成员:姚建平、程方山、罗志伟

  工作人员:张星瑜、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安乡县、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第八组

  带队领导:王孝山

  组长:兰枝云

  成员:卜功元、杜鹏、黄继长

  工作人员:方建春、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临澧县、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第九组

  带队领导:彭启云

  组长:鲁祖安

  成员:吴飞、赵理群、潘道波

  工作人员:李宏伟、市规划局1名

  检查地点:津市市、西洞庭管理区、市体育局、市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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