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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督促办理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的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1号议案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督促办理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的工作

责任目标》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督促办理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的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依法办理落实。

附件:1.《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的实施方案》

  2.《关于督促办理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的工作责任目标》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331


附件1

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

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的实施方案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津市市代表团代表赵正乐领衔,29名代表附议,提出了《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将此议案交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议,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为认真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加快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目标,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按时保质落实市人大1号议案的办理工作,建议市人民政府成立2011年市人大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万成贞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智慧、市教育局局长诸戈文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民政局。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工作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建议由市教育局局长诸戈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庹朝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联络和督办等事宜。

  三、工作步骤

  1.工作部署阶段:3月下旬,召开代表议案办理落实动员会。会议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儒国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副市长万成贞围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加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试点;整顿规范一批非法幼儿园等工作任务,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见附件2

  2.考察调研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到外省市、本省其他地州市考察学习学前教育先进经验。重点调研长沙市、郴州苏仙区和安仁县,必要时赴外省考察调研。

  3.议案落实阶段:3月至8月,按照实施方案和制定的工作责任目标,认真落实1号议案的各项建议。各成员单位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1017文件精神和《常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4.代表调研阶段:8月初,市人大教科文卫委邀请有关代表,结合市政府对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分别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办理进度的汇报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情况汇报。最后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文承保、教科文卫委组成人员,议案领衔附议代表和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发表意见。市人民政府根据大家发表的意见,起草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报告。

  5.会议审议阶段:8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报告,会后,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市人民政府就议案办理、落实的综合情况向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书面报告。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代表大会议案的办理工作,明确相关领导具体负责,积极参与议案办理、审议等活动。

  2.加强协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对市人大开展的审议调研等工作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从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保证。领导小组视热点、难点情况集中召开碰头会,每季度向组长、副组长汇报一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3.强化责任。参与议案办理的单位和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做到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相关单位要按照具体工作步骤落实好工作责任,做到分段总结,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附件2

关于督促办理落实《关于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议案》的工作责任目标

  为了督促市人民政府落实和办理好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现根据《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号议案并督促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的实施方案》要求,拟定如下工作责任目标。

  一、制订《常德市学前三年行动计划》

  1.工作目标:按照国务院要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各县市区于3月中旬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此基础上,制订好《常德市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在3月底前以政府名义上报省教育厅。根据4月份省学前教育工作会议有关内容,召开相关会议,启动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2.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政府办、市法制办

  二、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1.工作目标:各县市区从今年起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2011年,各区县市学前教育经费财政预算要达到全部财政性教育经费预算的3%以上;市本级从今年起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每年1000万元,三年内累计达到3000万元。

  2.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三、加强学前教育队伍的培养培训

  1.工作目标:出台关于加强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学前教育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和培养培训力度。今年市本级对300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保育员进行市级培训;各县市区均要制订培训计划,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保育员进行一次全员轮训。

  2.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大力加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

  1.工作目标:一是加大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武陵区要在2011年建成1所标准化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二是落实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完成汉寿2所、澧县2所、临澧2所、桃源1所、石门2所、津市4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

  2.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实事办、教育局

  五、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1.工作目标:通过购买服务、民办公助、以奖代投、派驻公办教师、补助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等办法,对一批符合规划、办园规范的民办幼儿园进行重点扶持,各地都要选择一批民办幼儿园试点,积极引导、支持他们向普惠性转变。

  2.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六、扎实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1.工作目标:2011年,市城区选取1mdash;2个条件成熟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的幼儿园;

  2.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

  七、整顿规范一批非法幼儿园

  1.工作目标:2011年,开展一次整顿规范行动,整改规范一批、取缔查处一批非法幼儿园。

  2.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

(编辑 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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