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直有关新闻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促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将会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举办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根据省里评选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参评作品的要求
㈠凡于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在省内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刊载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上述时间内,由我市作者撰写的在省外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也可参加评选。
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或非新闻类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㈡参评人大新闻奖的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内容符合我国宪法和法律、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应鲜明,新闻性强,贴近生活实际,贴近群众,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社会效果好。
㈢参评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新闻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一般不超过3000字。
广播、电视作品以时间为衡量单位。广播类: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新闻专题节目不超过30分钟。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摄影要求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现场直播要求必须以自采新闻现场声像为直播主体,采用音像资料不得超过播出节目长度的1/3,时间不限,但不包括以演播室谈话等为主体的节目。
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时长的1/2。
网络作品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消息,字数不超过1000字;评论,字数不超过3000字;通讯,指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访谈,时间不超过1小时30分钟。
人大报刊参评通讯作品字数适当放宽,可控制在4000字以内。确实优秀的字数超长稿件也可报送,但各区县(市)或每个市直新闻单位只限推荐1篇或1组(评委会视报送情况对这类稿件单独给予名额,统一评选)。
㈣推荐新闻作品,可以是各种新闻体裁和形式:文字作品、音像作品;通讯、消息、新闻评论和新闻摄影;会议报道、闭会期间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的报道等。
二、推荐参评作品的办法
㈠市直新闻单位采写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新闻中心推荐;各区县(市)采写的作品,由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市人大常委会新闻中心推荐。
㈡每一件作品推荐表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文字作品、新闻摄影作品连同其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30份并分份装订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并附刊出参评作品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需提供原件一张。广播、电视作品:须刻录成音、视频光盘1张,每个光盘只录一个节目,并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
㈢推荐参评作品的数额:常德日报社、常德电视台、常德人民广播电台,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共推荐作品均不得超过3篇(件)。
㈣推荐作品于2011年4月10日前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联系人:李宏伟7260285、13973666802)。
三、初评及要求
㈠初评。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初评的优秀稿件送省参评后,再由省人大推荐参加第二十一届全国人大好新闻评选。
㈡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作品推荐工作,力争把最好的作品推荐上来,超过报送期限视为弃权。
附:湖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推荐表。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