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人事任免通过名单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人事任免通过名单
2014年2月28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钟科见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覃宏庆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肖丕国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聂龙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欧贤刚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文国银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祁圣友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蒋晓玲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杜春梅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詹仕萍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金春明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晋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侯克山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孙孝明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聂敏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雪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朱梅安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涂江波为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免去
覃业辉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聂学文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唐招军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聂龙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欧贤刚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文国银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祁圣友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周立军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刘宇学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关飚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严钦华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龚力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侯克山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孝明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聂敏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雪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梅安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涂江波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杨明夏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