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组发〔2013〕3号文件和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常组函〔2014〕31号批复精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面向全市政法系统(含具有政法工作经历,现在党政机关工作),采取有限竞争方式遴选1名内司委综合科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强,身体健康,热爱人大工作;
2.有公务员身份,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职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时间以2014年5月5日计算);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和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方式
实行个人报名和组织审查推荐相结合。区县(市)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到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司工委)报名;市直政法单位符合条件自愿报名者,到所在单位报名。原则上每个区县(市)人大推荐1名,市直政法单位各推荐1-2名。
四、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直政法有关单位政治部(政工科)于5月5日前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加盖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市直政法有关单位公章),推荐对象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联系电话:7260123)。
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推荐表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