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26届湖南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直有关新闻单位,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报道,鼓励创作更多更好的人大新闻作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同和自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人大新闻作品参加第26届湖南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根据省里评选活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凡于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在省内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刊播的原创新闻作品,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网站(湖南人大网)刊载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上述时间内,由我省作者撰写的在省外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也可参评(各单位限报1篇)。
2.其它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作品或非新闻类作品不得参评。
二、省人大新闻奖评选基本标准
(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符合宪法和法律。
(二)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三)有较大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交互性强。
(四)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获奖。
1.参评作品有词序颠倒、成分缺失、指代不明、归类有误等情况的,不得获一、二等奖(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原文照搬引用除外)。
2.参评作品中的文字作品出现病句、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多字、落字等情况的;视屏作品字幕有错别字、音视频作品中主持人和记者表述有误的,不得获一等奖。
上述错误在同一件作品中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不得获奖。
三、评选项目及具体要求
1.报纸、人大报刊类参评作品不设字数限制,报纸设6个参评项目: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新闻版面、新闻专栏;人大报刊设4个参评项目: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
2.广播、电视作品不设时间限制。设6个参评项目: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现场直播、访谈。专题、现场直播和访谈作品要求报送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现场直播采用音像资料时长不超过整个作品时长的1/3,对同一新闻事件进行的间断性直播选取其中1个完整直播段参评,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工程庆典、剪彩仪式、活动开幕式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访谈作品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
3.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重大,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件代表作并附该整体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
4.摄影作品要求原创、首发、现场抓拍,表现力强,图像清晰,标题准确,文字说明简洁,新闻要素完整。转载、合成、多次曝光和用电脑技术人工修改制作的作品不在报送之列。
5.网络作品设评论、专题、访谈、新媒体4个参评项目,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评论:要求有鲜明的网络特色。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容量大,采集广、更新迅即;页面结构清晰、设计新颖美观、逻辑分明、布局合理;访谈: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作品的2/3,不含系列访谈。报送专题和访谈附该作品1000字以内的内容简介。新媒体: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参评作品要求原创,传播效果好,要有相关数据(阅读量、转发量等)。
6.原则上选送在本省媒体刊播的作品。在省外媒体刊播的题材重大新颖优秀的作品也可以报送,但每个推荐单位限荐1篇。
7.推荐参评作品,要求尽可能兼有各种新闻体裁和形式:既有文字作品,又有音像作品;既有通讯,又有消息、新闻评论和新闻摄影;既有会议报道,又有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工作和代表事迹的报道。
四、参评作品报送办法
1.市直新闻单位采写的作品,由各新闻单位直接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各区县(市)采写的作品,由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一向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推荐。
2.推荐参评作品的数量:常德日报社、常德电视台推荐作品不超过1篇(件);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作品不超过2篇(件);在上届国、省人大新闻奖评选中获奖的单位可以多报送1篇;新闻摄影作品不占推荐名额。
3.各报送单位必须填写推荐总表1份,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一件作品附作品推荐表一份,推荐表填写必须清楚、规范、完整,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文字作品、新闻摄影作品:参评作品和推荐表用A4复印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并附参评作品的报刊原件一份,新闻摄影作品还需提供原件一张。
5.广播、电视作品须刻录成音、视频光盘1张,每张光盘只刻录1个节目,并标明作品标题、参评项目、作者姓名、刊播单位、时长等内容。每件参评作品文字稿和推荐表用A4纸各复印、装订30份。(作品推荐表在前,作品复印件在后)。
6.所有推荐作品应于2016年5月27日前邮寄或送达市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选送作品如果超过规定时间,一律视为弃权。
7.联系方式:邮编:415000,电话:7209900,联系人:曾环石(13873636445)。
五、初评及要求
1.初评: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组织有关人员选出7件作品报送省人大参评后,获奖作品再由省人大推荐参加第26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
2.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作品推荐工作,力争把最好的作品推荐上来,超过报送期限视为弃权。
附:湖南省第26届人大新闻奖评选作品推荐表、推荐总表。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2016年5月10日
附件:
(编辑:曾环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