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4-12-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4年12月27日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所作的《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