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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1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现将《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执法检查的方案

  为促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为搞好本次执法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为依据,以促进畜牧业发展、保障畜牧安全、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检查并督促畜牧法的贯彻实施。

  二、执法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至4月底。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并组织新闻发布,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域内开展调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对贯彻落实畜牧法的情况组织自查,就所做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写出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5月全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6月1日至第二十四次人大常委会。由市人大农业委综合各执法检查组情况,经主任会议研究,写出执法检查报告和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畜牧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畜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第四阶段:7月1日至9月底。由市人大农业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对审议意见及决议落实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并向主任会议或常委会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执法检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人大农业委,电话:7260260),负责协调执法检查的有关具体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委主任委员张启俊同志兼任。执法检查组分成九个组,各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分别带队,组长由各专门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农业委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三、执法检查的内容

  1.畜牧法的学习宣传情况。主要看对畜牧法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2.畜禽规范化养殖。重点检查畜禽养殖场登记备案、养殖档案建立、投入品购入、使用记录及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监管等情况。

  3.种畜禽生产与管理。主要看优良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管理。重点检查引种、生产、销售等记录,畜牧水产主管部门对种畜禽企业安全监管的情况;各级政府是否安排畜禽品种资源保护与开发的配套经费,重点检查桃源鸡、桃源黑猪、汉寿滨湖牛、石门马头山羊等特有的地方畜禽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

  4.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各级畜牧水产主管部门是否设立了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添置了必要的设备,安排了基本的检测费用;是否制定并实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执行,对于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急处置办法等。重点检查畜禽水产品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等。

  5.畜牧管理机构、人员及执法经费、办案情况。包括市、县、乡动物防疫机构设置、管理体制、执法装备、执法经费、人员配置、人员待遇保障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组建等情况。

  6.畜禽养殖的环境保护。主要看是否存在污染情况,无害化处理及改正措施是否到位。

  四、执法检查方法

  本次执法检查采取问卷调查、案件剖析、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即4月下旬向农村的市人大代表发出100份问卷调查表;有针对性地检查全市3家严重污染环境的、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的生产企业;每个组召开有畜牧技术人员、基层人大代表、畜禽养殖大户、乡镇畜牧动防人员等参加的座谈会一次;实地走访养殖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大户各一处;查看各区县市执法案卷资料三份。

  五、几点要求

  1.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次执法检查,上下联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调研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贯彻实施畜牧法的情况,并提交汇报材料。

  2.各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前要认真学习畜牧法原文,要保证执法检查时间,五月份为畜牧法执法检查月,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但不得少于2天时间。要提交文字材料。

  3.新闻单位要重视执法检查工作的宣传,配合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附件:执法检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附件

  执法检查组分组人员名单

  第一组

  带队领导:曹儒国

  组长:张启俊

  成员:马承斌、吴为、曹卫平、左五弟、汪明炎

  工作人员:李宏伟、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第二组

  带队领导:张元英

  组长:蔡常林

  成员:李娥皇、姚景平、孙振华、聂仁作、杨品红

  工作人员:马湘秦、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组

  带队领导:张启祥

  组长:李向东

  成员:陈亮、覃事玉、褚敏、张丽群

  工作人员:陈成、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汉寿县、西湖管理区

  第四组

  带队领导:文承保

  组长:赵正乐

  成员:陈立平、伍中福、贺立新、胡官清

  工作人员:张星瑜、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桃源县

  第五组

  带队领导:杨先平

  组长:万利

  成员:龙艳、曾盈、符建法、张桂兰

  工作人员:李新河、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临澧县

  第六组

  带队领导:石成林

  组长:鲁祖安

  成员:王军杰、杨耀金、伍中福、赵志海、张国珍

  工作人员:邓大友、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石门县

  第七组

  带队领导:肖燕芳

  组长:程方山

  成员:姚建平、彭海涛、郭伟勋、毛新云、蔡练刚

  工作人员:向明华、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安乡县

  第八组

  带队领导:王孝山

  组长:兰枝云

  成员:卜功元、杜鹏、黄继长、雷华军

  工作人员:方建春、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澧县

  第九组

  带队领导:彭启云

  组长:李继杰

  成员:吴飞、赵理群、潘道波、曾 君

  工作人员:熊毅、市畜牧局1名

  检查地点:津市市、西洞庭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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