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6年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
4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6年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锋主持学习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育智,副主任石玉林、呙滨辰、李绍霞、鲁晓凤,原副主任张阳,秘书长刘爱军参加学习。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学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吴勇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 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题,作了一场主题鲜明、学理深刻、事例生动的辅导报告,对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法典核心要义、提升人大生态领域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学习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锋主持学习并讲话
蒋锋强调,要深刻领会出台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意义。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成果。要把该法典作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总依据,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要准确把握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的核心要求。要把学习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把握法典的基本原则、核心制度和重点创新内容。要加大宣传宣讲力度,将法典纳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形成学习运用法典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提升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的履职实效。要结合常德实际,扎实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快完善配套制度;要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要结合“三亮五进当好五员”等活动,广泛凝聚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要把学习贯彻法典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人大工作举措,转化为守护常德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