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保护立法进行时:省人大法制委来常德开展洞庭湖保护立法调研
本网讯(记者 余帅璋)11月5日至6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带领调研组来常,开展洞庭湖保护立法调研。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岳阳市、益阳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少挟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参加调研。
一天半的时间里,调研组先后召开3场调研座谈会,分别征求和听取洞庭湖保护一线工作者、相关专家、市直相关部门同志、人大工作者、基层代表等人士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开展洞庭湖保护立法十分必要和紧迫,希望通过立法保护好洞庭湖的生态环境,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洞庭湖流域及周边地区的生态发展。会议人员建议,洞庭湖保护立法工作要依托现有基础建立起有效的综合执法力量,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行为;要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机制,对因生态环境保护而导致的农业损失给予一定补偿;要从源头上加强对洞庭湖污染源的管控,对整个洞庭湖流域的污染源管控做出具体规定。
吴秋菊指出,洞庭湖是我们的母亲湖,保护其生态环境是每个湖南人的责任。洞庭湖保护现实矛盾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洞庭湖保护立法面临一定难度,要注意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立法与相关法、近期治理与远期保护的关系。此次调研意在充分听取各界人士意见,更好地汇聚民智民意、科学立法,调研组将把会议人员提出的建议带回去认真研究。希望大家持续关注洞庭湖保护立法工作,积极思考洞庭湖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的工作机制、有效举措等,为立法工作及时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调研座谈会现场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秋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少挟主持座谈会
编辑:余帅璋
审核:薛 野
审签:陈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