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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本之调研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实践活动及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09-05-1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5月13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副主任杨先平带领市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工作调研,调研活动围绕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段时间的工作,以及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召开了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就法院工作情况作了汇报。

刘本之在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后指出:此行的目的在于“三个一”,即一看,看望同志,查看工作;一听,听取工作汇报;一走,走访交流经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在学习活动的分析检查阶段,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议,通过交流,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刘本之首先肯定了市中级法院的工作,指出法院的工作做到了群众满意度、领导认可度、社会美誉度的整体提升,这三个尺度恰好是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期望值很高,要求也高,法院的工作人员要化压力为动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成好本职工作,做出成效。刘本之强调:实践活动的重心在于实效,而法院的实效在于公平,做到公平就必须依靠提升干部的政治道德水平、法律业务水平以及法院的操作执行水平。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方面,刘本之提出了三点希望和建议: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执法能力。这也是维持公正公平原则的永恒话题。在业务水平与思想水平之中突出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和操作水平之中突出操作水平,整体水平与个体水平之中要突出个体水平。寻找薄弱环节,防止因个体影响整体,个案不公破坏整体公正力的情况发生;

二是加强执法软环境与硬环境建设,提升执行能力。所谓软环境主要体现在法院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上,要有敢于以硬碰硬的决心与勇气;

三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要齐心协力、为常德社会公正公平的建立奉献自己的能力。使群众满意度、领导认可度、社会美誉度“三度”在现有基础上更进一步。

杨先平在会上指出,法院要在提升司法水平与审判质量上下功夫,并希望在人大对法院的监督上多提意见和建议,使监督更加规范有效。

刘本之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情况

刘本之(中)、杨先平(左)参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

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工作汇报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先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邬文生作工作汇报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万利出席会议

刘本之视察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址施工现场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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