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 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到临澧开展执法检查
本网7月28日讯(记者 薛野)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本之、副主任石成林,带领市人大农业委相关负责人到达临澧县修梅镇,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当地的贯彻落实情况展开执法检查。
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事关农村和谐稳定的大事。刘本之主任一直强调,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掌握真实信息、发现问题,起到完善和健全法律体系的目的。
检查组到达修梅镇赵家红提园,当地的土地流转大户胡海军向刘主任介绍了自己承包农民土地的情况,承包过程都依法和农户签订了承包合同,支付承包费用。现在,作为承包合同“甲方”的农户不但拿到了应得的土地承包费用,还在承包者的农场里干活,拿起了“工资”,这样一举两得的事,得到了农民的欢迎。胡海军带着检查组到自己的红提园,热情的邀请大家尝自家种植的无污染红提。他信心满满地说,以后收益好了,给农民的承包费用也会相应提高,一定不会让农民吃亏。刘本之主任肯定了土地流转户的做法和经验,鼓励他再接再厉,直奔致富之路。
在残疾农户吴娟平家中,刘主任询问了她的家庭状况,并告诉她《土地经营权证》是对农民权利的保障,有了它就有了依法维权的依据。吴娟平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对于外来移民户,刘主任也十分关心。得知来自皂市的移民户伍文英不仅拿到了政府的补贴还分到了土地,刘主任十分满意。伍文英向刘本之主任展示了属于自己的“权利保障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刘本之主任关切的询问她的生活情况,并鼓励她安居乐业,放心生产,有困难及时向政府汇报。
走访农户过后,检查组在修梅镇政府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石门县政府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汇报。刘本之主任再一次强调:《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立法宗旨在于确保农村大局稳定、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条件、保证耕者有其田。要从全局的战略眼光来看待这部法律的实施。首先要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强调法律意识,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了解法律,只有农民真正懂法,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其次,基层干部是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更要知法、懂法、守法。在纠纷方面要加强调解,给老百姓做工作,晓之以理才能动之以情。流转过程做到程序到位,做好前期工作,只要下决心,再艰难的事情也一定能做的漂漂亮亮。
刘本之主任到红提园查看农户生产情况
流转大户向刘主任出示土地承包合同
刘主任到残疾农户家中查看土地经营权证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刘本之主任在移民户家中检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检查组在修梅镇召开座谈会
刘本之主任在会上讲话
石成林副主任参加会议并将话
(编辑 薛野)
(审签 李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