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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首次立法论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6-06-12 信息来源: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 曾峰)为进一步论证立法中的重大专业性问题,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6月8日,《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召开。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首次召开的立法论证会。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曹儒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秋菊以及来自水利、环境保护、水文等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论证会上,专家们分别从行政管理、立法技术、实践需求等多个层面,围绕条例调整范围、生态补偿机制、水质监测发布机制、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进行了充分论证。大家一致认为,《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选题准、符合现实需要、立法时机成熟,条例草案充分吸纳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审议打下良好基础。与会人员对修改稿的调整范围、立法技术、规范用语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指出,此次论证会进一步拓宽了立法思路、提升了专业水平,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持。4月份,《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一审后,常委会法工委通过外出学习考察、赴各区县(市)开展走访调研、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民意、吸收民智,按照“做加法”的原则对草案进行了修改。下一步,将结合此次论证会的主要意见,认真组织审议和修改,“做好减法”,6月下旬,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曹儒国出席会议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秋菊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弘发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董高群主持会议

立法论证会现场

(编辑:曾环石)

(审签: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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