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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任前法律考试

发布时间:2022-02-26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2月25日至26日,两场特殊的法律考试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分别进行。参加考试的“考生”是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拟依法任命的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如龙、廖可元到现场进行巡考。

参加考试人员中,有拟任命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1名;拟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局长(主任)30名;拟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1名;拟任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职务人员15名。

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行政许可法、代表法、监督法等,主要侧重对拟任职人员综合素质的检验,考察其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知识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依法开展任前法考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人大任免工作各个环节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人大会议工作精神,把任前法考作为切入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的重中之重,“凡任必考、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用结合”,成为新任领导干部的一门“必修课”,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以法治推动善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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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贺潇

审核: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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