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云文赴汉寿开展河(湖)长制及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调研
本网讯(通讯员彭青岭)3月27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带领市人大农业委赴汉寿县,就我市落实河(湖)长制情况及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开展调研。
27日,调研组深入汉寿县相关河流岸线、街道、西洞庭湖湿地等地实地调研,了解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及西洞庭湖国际湿地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立法重点;28日上午,在汉寿县人大机关召开座谈会,听取汉寿县政府落实河(湖)长制及湿地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及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
会上,宋云文对汉寿县的河(湖)长制落实情况及湿地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宋云文指出:从近年环保督查的情况来看,为了保护河湖生态环境,地方政府付出了巨大成本。维护河湖生态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今后,要继续探索河(湖)长的长效管理机制,绝不能让现有成果反弹;要调动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河湖保护与维护,合力做到让天更蓝,水更绿;要在湿地保护和利用之间找到平衡点,保障湿地保护立法符合对立与统一的规律;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再提交审议讨论,争取湿地保护立法早日通过。
调研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云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编辑 李 尧)
(审签 陈志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