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鼎城区、常德经开区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本网讯(记者 贺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常德市城市河湖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安排,7月30日至31日,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郑家火带领执法检查组第一组成员,到鼎城区和常德经开区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全面了解两地“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鼎城区灌溪镇、石板滩镇、永安镇和常德经开区三岗渠、安瑞环保等地,就饮用水水源保护、湖泊河流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随后,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鼎城区人民政府、常德经开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以及与会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郑家火充分肯定鼎城区、常德经开区在“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他强调,一是要坚持高起点规划,注重河湖的发展与保护;二是要以高标准抓好落实,实行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坚持高质量监管,高水平保障;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社会参与监督。
就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履职,他强调,一是要主动联系选民,保持履职热情;二是要积极参与人民代表大会重要决策;三是要认真倾听民意,进一步改进工作;四是要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
执法检查现场
执法检查现场
汇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
人大代表发言
座谈会现场
编辑:贺 潇
核稿:孙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