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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立法调研组来常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6-1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6月6日上午,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然率调研组来常,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玉林参加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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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日,常德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常德市群众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继出台,《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的部分规定滞后于实际需要。2021年,该法规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2022年11月1日,修订后的《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座谈会上,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向调研组介绍了常德河湖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等立法工作情况,与会人员还就地方立法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石玉林说,地方立法工作要转变观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地方特色,要善于从小切口入手,广泛听取各方面专家、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确保立法项目接地气,立法成果管用、实用。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受益匪浅,常德市的立法工作为承德市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参考。希望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今后两地多加强交流,共同为人大事业贡献力量。



来源: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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