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5月10日至1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德知带领执法检查组,到南北镇、东山峰管理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以上乡镇区的茶叶加工企业,采取“看现场、听汇报、访民意、问情况”的形式,全面了解乡镇区和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情况、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管理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引导推广情况、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及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情况、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查处等情况。
高德知主任指出,我县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法律法规、执法监管、检验监测、标准化生产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高德知主任强调,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要求,坚持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让人们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
(编辑:曾环石)
(供稿:石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王文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