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常德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0月24日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15年1月中下旬在常德市召开,会期5天。
建议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有七项:
一、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常德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常德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常德市2015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