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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4年1—9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4-11-06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41mdash;9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常德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1-9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紧紧围绕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以赴保增长、保发展,保持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新常态下平稳运行。

  对今年后期计划执行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的调控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着重加强对制约全市经济增长和效益提高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调度力度,抓重点、促新增、补短板。定期分析指标完成情况,查找并化解影响指标完成的不利因素。

  二、努力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进度

  要加大对在建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查力度,助推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要努力争取一批重大项目尽早开工,如黔张常铁路、安慈高速、烟厂技改工程等,在年内形成一定投资量。

  三、坚持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不动摇

  搞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资本市场活力;制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应对措施,建立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以改革促调整、添活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四、确保民生升温

  要巩固并扩大 民生升温战役的阶段性成果,落实好各项民生保障措施,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大稳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督办办法(试行)》的规定,请市人民政府在2个月内,将上述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市人大常委会(由办公室和财经委受理)征求意见,并在2015年元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研究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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