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报告
mdash;mdash;2014年10月24日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市教育局局长 诸戈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局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今年3月,市审计局对我局开展审计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由一把手牵头,明确了分管财务的局领导负责,相
关科室参与配合。审计期间,我们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中指出的问题,即提即改,逐条落实,不讲条件,不留尾巴。同时,我们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科室和下属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配合,立行立改,都安排了专人负责,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对能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坚决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审计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15个,已经整改到位的有7个,正在整改的有8个,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中职学生异动未及时报告,造成流失学生领取助学金120.1万元的问题。
按上级规定,对中职学校的学生流失情况应按月申报,但考虑学生流失一般集中在学期结束后,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实行的是按期申报。此外,由于上级资金到位较迟,检查、审批手续较为复杂,本应在当期发放的助学金,一般推迟到下一学期发放,所以在领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中,不可避免地包含了本期流失的学生,由此产生发放有难度,导致操作上不规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将对这部分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和甄别,对于不应该领取而领取了的,责令相关学校坚决收回上缴。另一方面,我们将严格按上级规定要求,敦促学校及时上报异动学生名单,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助学金。
2.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155.87万元,未办理相关报废手续的问题。
2008年,我局对机关办公大楼进行了装修改造,更换了原有的旧办公桌椅(广藤椅、三合板老式办公桌)和部分旧空调(已报废)。为了不造成浪费,我们将淘汰的旧办公桌椅分别送给了市三中、点村和“两校”(特校、常德外国语学校)筹建办等单位,没有办理相关报废手续。这确实不符合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正在衔接相关部门,看能否收回补办。若不能再收回补办,我们将作为一条教训,今后严格规范管理。
3.关于原新知公司未上缴国库收益72万元的问题。
原新知教育书刊有限公司2009年清算时,账面结余资金72万元,另有部分固定资产、存货及往来。此次审计后,我局已严格按审计要求,责令原新知公司(现为湘教三联公司)整改到位。一是将结余收益72万元上缴国库;二是修建凯悦大楼时向公司借款580万元,不再归还公司,由我局作调账处理;三是剩余资产(包括多交增值税、库存商品及办公桌椅、电脑、车辆等账面价值164.88万元)由三联公司自行处理。
4.关于部分学校超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859.92万元的问题。
经省审计厅审计,2009年至2012年,全市共有6所中职学校按省、市、县物价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但超过了2006年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其中公办学校4所,多收197.72万元,占总额的22%;民办学校2所,多收662.2万元,占总额的78%。虽然存在执行物价收费标准不同的情况,但多收费问题确实存在。问题发现后,我局立即进行了整改:一是坚决按国务院物价标准执行,立即停止超标准收费;二是对相关学校多收的费用,责令组织全面清退。目前已统一清退185.85万元;考虑到有的学生已经毕业,对该清退的其它部分,我们将敦促和监督有关学校,必须尽快联系学生,保证在今年年底之前清退到位。
5.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和支出预算超范围、欠严格的问题。
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我局确实存在有上级临时拨入和上级奖励等追加经费,同时也存在上年结余不能进预算科目和教育附加预算临时追加等情况,这些都不符合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也造成预算超计划,欠严格。从2015年起,我们一定切实规范部门预算编制,并严格执行到位。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超范围安排教育附加费2302万元的问题,其中所列“市直学校高三补课费300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奖20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按教育附加费规定的用途来说,确实不能用于“高三补课费”、“教育教学质量奖”等人头经费,只能用于学校的基本建设;而“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虽然用于民办普惠园的补助,严格地说也确非教育费附加的用途范围,但这三项专项经费的使用,一是经相关议教会议研究确定,二是确实全面用于了教育且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三是使用管理也比较严格。我们恳请在没有明确其它经费渠道之前,继续保留以上三项经费口子。
6.关于往来资金未进行清理造成资产负债不实的问题。
2004年,我局勤管站和计财科按要求和机关并账,当时会计核算中心(即现在的支付局)将两科室账上挂的往来一起并入机关账务。因这些账多为呆账、坏账,我局无法自行核销,借这次审计机会,在审计报告出来后,我们将严格按审计要求进行清理和调账。
7.关于部分货物、工程和服务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对于大型采购与建设,我们一直坚持政府采购,但对零星的纸张、信封、笔记本等办公用品,零星印刷费和机关院内绿化养管费等,由于相关办理人员考虑零星采购,集中结账,相对总额较大,因此在操作过程中未实行政府采购,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我们已对此进行了认真整改,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8.关于违规出借教师奖励基金的问题。
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基金会应当按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保值增值”规定,出于保值增值的需要,市教师奖励基金会确实借出了一些资金,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一个时期以来,通过我们反复催收,借给运达商务的资金本金已收回,现正在继续追讨利息;对于碧康生物,我们已向法院提起诉讼。基金运行的风险现已基本消除。
9.关于未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问题。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公”经费管理的要求,我局严格控制会议接待费,自2011年以来,会议接待等费用均逐年下降,特别是2014年,下降的幅度更大。当然,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的会议接待等费用还有下降的空间,今后,我们会从制度、财务管理等方面更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
10.关于违规占用外单位4台车辆的问题。
2006年,财政控购办核实我局为6台车辆编制,当时我局自有车辆4台,当年市政府对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时,将之前借用常育公司(湘J00290)、芷兰实验学校(湘J00291)的2台车辆,报市财政同意备案后,核定为编内用车。到2011年,我局6台公务用车中有2台行驶里程已超过50万公里(含湘J00290),都需报废,造成了只有4台公务用车的紧张局面。为缓解用车压力,我局向长沙育才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借用了2台车。今年公务用车清理时,我局将原湘J00290进行简单维修后重新启用,借用车辆已于2014年5月10日退还给了对方。
11.关于凯悦大楼欠收90万租金的问题。
凯悦大楼欠收的租金为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期间的承包款,审计介入后,我局已于2014年8月要求其缴清了所欠租金。
12.关于教师奖励基金会财务核算不规范和中华职教社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虽然这两个单位都有独立的财务,但确系我局监管不力,问题发现后,我们立即责成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13.关于学生资助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上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对于结余的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379.99万元,当时从节约市本级财政资金的角度出发,没有退还而用于了市本级配套。今后,我们将严格按有关政策处理结余资金。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整改。对正在整改或未完成审计整改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审计意见和整改方案,逐条整改到位,确保不留尾巴。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缺陷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及资金监管等相关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各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发挥教育资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