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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及省人民政府批复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2 信息来源:市人大办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确定及省人民政府批复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mdash;mdash;20141226在常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 李世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本月上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大顺的带领下,本委采取听取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召开座谈会,到汉寿县、津市市等县市实地察看等方式,开展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底前,我市共划定了鼎城区武陵镇腰堤闸至郭家铺9组等2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014年,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关于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决议》,提出了要将供给1000人以上的水源地都列入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要求。近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划定和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共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67处,其中地表水205 处、地下水62处。第一批74处已上报省政府,其中40处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已获省政府批准,34处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因缺乏地质资料暂未获批;第二批135处已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第三批桃源县目前已完成初稿,计划年底上报省政府。调查认为划定工作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牵头,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参与的领导班子。今年2月,市政府在全市环保工作大会上,就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明确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为水源地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43 日,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和调度,明确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和管委会认真贯彻市委保障城乡饮水安全决定和人大决议,转变模糊观念,克服畏难情绪,搞好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调研论证及划定工作。

  2.划定工作推进有序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联合下发《常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4月下旬,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县市(管理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514日,市政府再次召开划定工作督导会,明确了工作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

  为调动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积极性,市政府制定奖补政策,每个划定点位补助1500元资料费,6月底前完成划定报告编制的,区县市奖励5万元,管理区奖励6万元。汉寿县财政拨款63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全县18个饮用水源点的划定工作。其他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也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3.划定工作标准较高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区域或流域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水源地的资源,可能对水源地产生污染影响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影响途径,作为饮用水源开采的前景,水质监测网站的布置,水质项目的监测,陆源污染的监督等进行详细编制。

  为进一步提高划定方案编制质量,4月中旬,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区县环保局分管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技术培训。明确了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要求从编制单位选择、划定原则、技术审核、公众调查上把关,重点搞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现场调查、科学论证和保护范围划定。通过层层把关、重点把握,划定技术报告质量得到了保证,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桃源县拖了全市后腿

  根据《常德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和管委会要搞好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水源地调研论证及划定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向省政府申报工作。大多数区县市政府和管委会按时完成了水源地调研论证和向市政府申报工作,余下桃源县因技术报告编制单位等原因进展较慢,目前报告还在修改完善,导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未能按时完成

  2.部分跨界水源保护区协调较难

  津市市大洼水厂是今年71日竣工,日生产能力5万吨、以澧水为水源的较大水厂,覆盖15.53万城乡居民。该厂选址于津市上游、澧县县城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涉及到了澧县行政区域。因靠近澧县新工业园区,澧县政府一直没有出示同意意见,给大洼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带来隐患。还有部分拟划定水源保护区也存在类似的跨省界、市界、县界问题。

  3.一些水源保护区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

  部分已划定或拟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住户较多,搬迁任务较重。二级保护区内面源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畜禽养殖污染源较多,整治难度大。部分水源仍存在或明或暗的投肥养殖问题,解除水面养殖合同难度大。地下水铁、锰普遍超标是地质原因造成的,超标问题目前无法根本解除。

  三、几点建议

  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功在眼前,利在长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监测与监管等手段,提高饮用水源保护的水平,积极推进生态治理。

  1.加速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水源保护区划定报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第三批要抓紧申报,督促相对滞后的桃源县迅速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编制。针对地下水资源资料不齐的问题,要迅速补齐地勘等资料或者是另行寻找地表替代水源。尽快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

  2.加大水源保护区整治力度

  一是依法推进水源综合治理。开展水源周围农村垃圾收集处置、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和工业废水综合治理,大力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生态养殖和养殖密度控制、溪沟清淤和生态护坡等工程。津市市对西毛里湖饮用水源进行综合治理,两年时间,西毛里湖的水质从劣Ⅴ类变为Ⅲ类水质,饮用水源中心地带达到Ⅱ类。津市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二是积极协调跨界保护区整治。各级政府要建立饮用水源地饮用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中的重大事项。要协调各方,切实解决本辖区内跨界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要积极向上汇报跨市、跨省水源保护区整治问题,争取及早解决。

  3.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要专门成立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日常监管机构,整合力量、明确职责,落实各水源地所在区县市政府(管委会)、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共同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要由环境监测站对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进行定期常规监测,及时公布监测结果。要全面排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源,建立风险源名录,编制突发饮用水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风险防控措施,保障饮水安全。

  二是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要采取多种资金投入方式,积极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土地进行征用或租赁,改种水源涵养林。要出台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奖励补贴政策,建立对工业污染源、畜禽污染源等整治效果好的水源保护区给予奖励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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